动车高价盒饭谁给的权利?动车高价盒饭想“趁火打劫”(2)
于是问题就来了:一者,高价盒饭卖得如此不脸红,“便宜餐饮不断档”的规定情何以堪?规则有了,不落实、不督查、不严惩,睁只眼闭只眼,这究竟算不知情的失职呢、还是涉嫌同谋的渎职?二者,据说成本价5~10元的盒饭可以在火车上动辄翻番、再翻番,火车上的商品难道在中国的市场监管之外?谁定的价格、谁监管其售卖行为、谁对餐车上的消费者负责?三者,这种暴利的盒饭,背后究竟是怎样的利益分成机制?连售卖员都一肚子气的运营机制上,究竟寄生着怎样的利益链条?在相关部门“窝案”迭出的背景下,逼人消费的、不合常理的“高档”盒饭,会不会也是一封足以顺藤摸瓜的“举报信”呢?
你赚大钱了,还不满足,恨不得伸手来抢――这就是中国餐车给消费者的直观感受;这也是所有与“垄断”有染的行业领域的基本特征。好在国外也有火车、火车上也卖餐饮,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谈谈“国际惯例”呢?车票的问题一下子难以解决,卖点价廉物美的盒饭,难道也有“运能”与“运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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