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民警殴打报案民众 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
儋州市公安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曹晶立即赶回办公室,召集局党委成员召开专门会议,作出三点指示:一、对当事民警立即停止执行职务,予以禁闭;二、向当事人赵某致歉并表示慰问;三、局纪委立即介入查清相关事实,严肃处理。会后,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传京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李传京书记召集局纪委、治安、解放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部署开展调查。
经初步查明,2月22日18时许,儋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巡逻大队民警潘某在解放南路275号处置一起警情时,因当事人言语过激,处警民警潘某确实有推搡、摔倒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儋州市公安局纪委当即作出决定:停止民警潘某执行职务60日,予以禁闭,接受组织进一步调查。
根据曹晶的要求,24日下午,儋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忠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传京率该局政治部、解放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领导代表市公安局登门向当事人赵某致歉并表示慰问。同时,市公安局紧急召开治安支队巡逻大队全体民警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强调全体民警在执勤过程中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儋州市公安局党委作出明确表态,相关事实查证属实后,将根据其情节依法依纪对涉事民警作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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