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草案公布 政府职能未改变改革永远没成效(6)
新一轮改革的调研之中,金融界人士一直在呼吁“大金融委”现身。在1993年以前,中国由央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1993年的机构改革中,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陆续成立,“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成形,并由此确立了分业监管的体制。
但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混业经营的深入,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问题在金融领域日益突出,“一行三会”之间缺乏协调的问题为业界关注。然而,各方消息显示,“大金融委”并未被列入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之外,对于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也是改革的重点。目前,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职能相对分散。
早在2010年,财政部会同中组部、中编办、人民银行、法制办、国研室、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投公司等单位成立了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课题小组,并起草了《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课题调研报告》,初拟了两种方案:一是依托现有管理部门和机构,明确财政部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和出资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权责对等。在资产管理层面,可在财政部现有职能基础上,增加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战略布局等职能。二是成立专门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构,行使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和出资人代表职责,同时,在特设机构下成立国有金融股权管理公司。
业界一度猜测,“金融国资委”议题会在2012年的第四次全国金融监管工作会议上提交讨论,但是并未实现。据记者了解,部委缺乏统一的认识以及改革难度过大是主要原因。
新一轮“大部制”改革,“金融国资委”的组建仍未列入方案重点中,但对于其的可行性研究,仍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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