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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 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8)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重点行业改革。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价格改革,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

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对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

坚持把稳定出口和扩大进口结合起来,推动对外贸易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和价格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促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坚持把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结合起来,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坚持把深化沿海开放与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坚持把向发达国家开放与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结合起来,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汇合点。

各位代表!我们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我们要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

我们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团结广大港澳同胞,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我们要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03-0510:44]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展望未来,伟大祖国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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