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人顶替上大学 不要博士证要斗争到底(3)
7年间
艰难维权路
2005年,张虎群进京找到教育部,后来教育部让省教育厅进行复查。
2006年,张虎群等到了学校的书面意见,“学校经研究,不能同意您的请求。”
张虎群选择了去法院打官司,状告母校河南科技大学。
张虎群说,因为法院迟迟没有受理,2009年、2010年,他两次到省高院反映情况。2010年9月,洛阳涧西区法院受理此案。
但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让张虎群始料未及,法院以诉讼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20年最长民事诉讼时效期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张虎群提起上诉,2011年11月,洛阳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将案件发还重审。
涧西区法院重新审理,但由于张虎群找不到顶替他的人是谁,无法证明学校存在过错,而且法院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能以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提起民事诉讼,驳回了张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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