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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15大怪异法规 日本胖子有罪(2)

在新加坡嚼口香糖是违法的

自1992年以来,在新加坡咀嚼口香糖就成为一件违法的事。唯一例外的是尼古丁戒烟口香糖,但是必须凭处方从药店买才行。

在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吃榴莲

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人都很喜欢吃榴莲这种长相介于菠萝和豪猪之间的水果,但是当地政府规定,在公交车、地铁、宾馆和机场等公共场所则禁止吃榴莲。鉴于榴莲会散发一种像是猪粪、松节油和洋葱混合在一起的气味,这个规定也许称不上侵犯人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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