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环16年意外怀孕 胎儿可能畸形(2)
卫计委:特殊问题需要协调解决
李凤阳现在怀孕四个多月,暂时还不能检查出胎儿是否存在残疾,难道必须等到胎儿长大些之后再做确认,才能出具证明、进行引产吗?社区提供不出更权威的解释,于是,孙瑜又找到了江都区卫计委。江都区卫计委妇幼健康科科长乔晓明介绍,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怀孕四个月以上,必须要凭相应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疗保健书,才可以开引产证明,因为李凤阳的诊断书没有出具,所以无法开引产证明给她。
乔科长所说的规定文件,指的是《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这应该是二孩政策放开前,针对选择“性别”进行引产的政策。但李凤阳是基于胎儿健康的角度选择的引产,还适用于这个规定吗?乔科长表示,就目前来说,还得按照这个规定执行。
孙瑜请教专家后得知,胎儿到五个月的时候才能做智力检测,六个半月才能检测到是否畸形。如果等胎儿六个多月时确认畸形,到那个时候再进行引产,对于李凤阳来说,无疑会造成更大的伤害。经过了孙瑜的一番沟通,对于这种情况,江都区卫计委妇幼健康科科长乔晓明表示,她无法做出决定,但是可以向上级领导请示,请扬州的卫计委与扬州妇幼保健院协调。最终,乔科长告诉孙瑜,协调处理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他们会尽快拿出明确的处理方案来。
因为已经怀孕四个多月的孕妇不能随意引产,而出于尊重生命的原则,想要引产必须得经过医疗鉴定等程序证明。但李凤阳跟家人的担心和顾虑,也是建立在胎儿健康的基础之上。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理性、科学、严肃地处理好这个“二胎”烦恼,还得拜托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再动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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