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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翁遇连环谋杀案 妻子竟是主谋(3)

第三次谋杀计划

计划雇杀手在饭局时下手因饭局推迟没有得逞

一连两次谋杀计划都没有得手,赵刚和王妍等人又计划了第三次,他们这一次的谋杀计划是这样的:2014年4月的一天,王妍、张晓丽得知李晓峰约了他们共同的朋友一起吃饭,二人于是多次给这位共同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这位共同的朋友把吃饭的地点约在饭店大厅内视线良好的位置,再由赵刚雇用杀手对李晓峰进行辨认,进而对其实施杀害行为。

然而当日,实际情况却是,他们这位共同的朋友将饭局推迟,他们的谋杀未能得逞。

庭审:集体翻供称无罪 法院认定故意杀人

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后。从2015年3月至9月,法院曾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赵刚、王妍等四人曾集体翻供,否认曾计划并实施杀害李晓峰的行为,称遭到刑讯逼供。对于检方出示的他们谋划杀害李晓峰,以及行动失败后总结反思的录音证据,他们也集体否认。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赵刚、王妍、张晓丽、刘强、王猛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赵刚为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张晓丽、刘强、王猛为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处罚。2016年6月,法院一审判赵刚等五人犯故意杀人罪。

赵刚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王妍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张晓丽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刘强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猛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宣判后,赵刚、王妍、张晓丽、刘强四人提出上诉。四人都称,他们没有想要杀害李晓峰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杀害李晓峰的行为。而且,他们在侦查阶段遭受刑讯逼供。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赵刚等五人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经查,赵刚等五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均作出有罪供述,证明五人预谋杀害李晓峰的事实,看守所羁押期间侦查机关不具备刑讯逼供的条件。

李晓峰提供的录音资料真实、合法且与本案有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音频资料,赵刚等人的供述可证实五人多次预谋杀害李晓峰的事实,并有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予以佐证。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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