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家暴又不愿离婚 老太求助法院保护令(2)
法院接到申请后,传唤王老太太到法院,对其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进行了详细地调查与询问。最终,法院认定了吴老先生对妻子王老太太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立即作出裁定,禁止吴老先生殴打、威胁、辱骂王老太太,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吴老先生有违反禁止令的行为,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还将这份裁定书送到了王老太太所在的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并告知王老太太,再遭受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拿到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王老太太对法律援助律师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人身安全保护令如同尚方宝剑一般,给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吴老先生予以了警示,也使王老太太的人身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名词解释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2013年1月1日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大多数人只能选择逃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这是我国法律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首次明确“发声”。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更是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而此案也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后,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首例反家庭暴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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