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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清理整顿 银监会剑指“十大风险”(2)

风险风控要靠三招

根据指导意见内容,为确保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实现:

一是强化落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

二是强化问责。各级监管机构要做到守土有责,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严肃问责。

三是强化督导。银监会将根据风险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风险防控已连出“重拳”

监管层此前已多次表态,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管制货币总量,摸清风险隐患,着力防控资产泡沫。

就在周一,银监会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突出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4月7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切实抑制热点城市房地产泡沫。

根据银监会官网消息,2017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外,就在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本次处罚共惩处了17家银行业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作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对手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同时,对8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含2名机构高管。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今年将继续研究、弥补监管短板,扎紧制度笼子。银监会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立改废”进程,杜绝“牛栏关猫”。

【相关新闻】银监会:禁止银行业机构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

银监会近日发文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三套利”)的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将以银行业自查和监管检查结合的方式进行整顿,整顿范围为2016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刻上溯或下延。

根据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在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方面,要管好自己的员工、业务和资金,尤其要建立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之间的防火墙,不得为各类债券或票据发行提供担保,禁止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

值得注意的是,为防范资金脱虚向实,本次整顿活动将重点关注资金借助信贷、票据、理财和同业业务的空转套利的违规行为。其中,在信贷空转中,要求检查是否存在以本行表内外融资违规置换他行表内外融资等方式,用于企业举新债还旧债,资金未被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的现象。

为防范同业资金空转,银监会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同业投资等渠道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赚取费用,而不承担风险兜底责任的现象;通过同业绕道,虚增资产负债规模、少计资本、掩盖风险等现象。此外,前期大规模爆发的同业存单也被纳入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隐患;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根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于2017年11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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