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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全程防坑指南 这样买房谨防吃亏上当(2)

随意虚构赠送面积

“50平方米单身公寓变身85平方米小复式”“买一送一”“两居变三居”……赠送面积成为眼下很多开发商诱人的宣传点。但买房人千万注意,送是送了,但未必你享受得了。

在国内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开发商开发的楼盘赠送超大入户花园,5.7米层高。买房人被要求合同中附加一份委托书,让买房人委托另一家公司填平赠送的天井面积。直到入住时买房人才发现,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就是从一楼通到19楼的天井,而且天井实质上是开发商为了减少支出土地出让金,隐瞒了有关部门,“偷来”的面积。

因此,专家建议,买房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否则赠送的面积很可能是违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隐患。

在北京也发生过类似的现象,一个豪宅项目样板间里,客厅显得非常大,尤其是阳台部分,但是同行马上看出该开发商在面积上做了手脚,把客厅面积延伸出去不少,但在报规时一定是按照原来面积上报的,否则根本过不了关,所以同行断言:在交房时,买房人一定会发现面积不像样板间表现的那么大,未来开发商违约隐患非常大。

为买房办假证当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根据北京“限购”政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人士视同北京市户籍,买首套住房不受连续五年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同时,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这一规定让很多不具备买房资格的人看到了一线希望。于是乎,各种“帮助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离婚证”的地下交易有了温床,尤其是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去年在黑市上的价格是12万元,今年的价格据说已经涨到了20万元。

但“遗憾”的是,统统都是假的。一位买房人向北青报记者投诉:限购刚开始第二年,就有开发商的销售员为他办理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他也买到了房并且已经入住好几年,但最近在办房产证时,登记部门说居住证是假的。他在跟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的答复是该员工已经辞职,公司没有责任。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此前就已经表示,“限购实行后,确实曾出现一段时间内,持《居住证》购房的人增多的现象。为了严格管理,我们很快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联网核查《居住证》。现在,各区县房屋权属部门在办理住宅房屋产权过户前,对持《居住证》的外地购房人,都要登录市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居住证编号,进行核查,如果是假证,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在来广营房地产交易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时得到的答复是,无论是开发商或者中介代办,还是购房人自己办理产权,对持《居住证》的购房人,都会登录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核查编号。

而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规定中也早已经明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两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买房中的“坑”:口头承诺赠送难入合同

当购房人决定出手,买卖坐下来沟通交易的细节时,依然有很多“坑”在等待购房人。

一位购房人向《广厦时代》透露,他两年前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某景区的度假型住宅,购买时置业顾问承诺,交房后会赠送业主该景区的会员卡,每年可以免费进出该景区200次。但由于提供会员卡的不是开发商自身,所以并不能写入购房合同。考虑到开发商本身的品牌效应,以及同期享受该政策的业主很多,该购房人就接受了置业顾问的说法,相信了口头承诺。

而交房的时候,事实却不如购房人此前预期所想。原本价值较高的会员卡实际权益大幅缩水,同时还增加了会员卡的管理费。但由于此前销售时,会员卡的实际权益既没有出现在开发商的宣传广告里,也没有出现在购房合同中,购房人索赔无门,只能彼此在业主群中沟通抱怨。

除此之外,开发商在吸引购房人购房时,承诺的赠送种类还有很多,赠送面积就是最多的一种,先不说这些赠送是真的赠送,还是像上文提到那样的有种种猫腻,由于都没有确实的依据,而且有违规之嫌,大多都无法写入正式的合同中,而购房人在收房时具体得到的赠送面积,就更难以和此前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面积做出直接的比较。

另外,中央空调、新风系统、物业费……开发商承诺的“赠品”,很多都停留在置业顾问的口中。虽然在日趋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开发商完全推翻此前承诺的情况并不多见,但由于未写入合同,购房人难以得到与之前承诺一致的赠送权益。

补充协议小心埋雷

有过几次买房经历的购房人都知道,买房时的正式合同中很难有猫腻或陷阱,真正有价值的内容主要都在购房补充协议里。

在北京,无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交易,使用的合同范本都是由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条款都是不能随意修改的。所以,关于交易的很多个性化的内容,都体现在补充协议中。

以《广厦时代》拿到的一份商品房期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为例,有关该套房屋的精装修标准、购房资格责任认定、公摊面积比例和位置、延期交房及办贷款违约责任、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时间等都在补充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

由于在购房交易过程中,购房人要签上百个名字,很多购房人签到最后,已无暇顾及合同本身的内容,只是机械的签名。但专家建议,购房人对于补充协议,一定要认真地阅读了解,及时提出自己的异议。例如精装修标准和使用的品牌、延期交房的赔付标准及延期交房的责任认定,这些都是买卖双方比较容易发生纠纷的条款。

不过,在购买新房时,无论是正式合同还是补充协议,基本都是确定的,购房人很难左右合同内容本身。而二手房交易,补充协议就尤为重要。专家指出,二手房交易时,补充协议应尽可能覆盖双方可能产生纠纷的一切内容,不仅要考虑到买房过程中的问题,买房后的一些事宜也要做出约定。例如,关于房屋原业主的户口迁出时间期限、对学位的占用等等,这些细节问题都应在补充协议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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