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重要公告集锦:超华科技布局智慧城市业务(2)
新大陆拟6.8亿收购第三方 支付业务资产
新大陆5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合计作价6.8亿元,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取得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通星驿”)100%股权。公司表示,拟通过此次收购切入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有望加速实现从硬件设备提供商到数据运营服务商的角色转变。
其中,公司拟以4.08亿元收购国通星驿股东张钦榕、范朝晖等8人合计持有的国通星驿60%股权,并拟以2.72亿元收购国通世纪100%股权,后者持有国通星驿40%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国通星驿100%权益。
据介绍,国通星驿是国内拥有全国性收单业务支付牌照的43家机构之一,主营业务为向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和其他增值业务,目前已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具有丰富的银行卡收单及增值服务经验,沉淀了海量高频的支付数据,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截至2016年3月31日,国通星驿覆盖超过43万商户,累计服务超3亿人次用户,并已与47家代理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度,国通星驿支付交易额超过1200亿元,位居业内前列。此外,国通星驿于2014年11月提交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牌照增项申请亦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审批过程中。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国通星驿总资产为6.08亿元,净资产为1.18亿元;其2015年度、2016年1至3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0.9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16.36万元、1316.20万元。同时上述转让方共同承诺,国通星驿2016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两年经审计的税后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亿元。
新大陆表示,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将切入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从而在电子支付领域的硬件销售、支付运营、O2O营销、运维服务、数据运营服务等各方面实现全产业链布局。
同日新大陆公告称,公司拟以2.97亿元收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建等3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新大陆支付公司30%股权,从而对其实现全资控股。此外,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5月27日起继续停牌。
会稽山:部分产品6月起提价5%至20%
会稽山5月26日晚间公告称,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产品的供需状况,公司决定于2016年6月1日起上调部分产品的价格,提价幅度为5%至20%不等。
其中,纯正五年系列产品提价幅度为5%至8%,该部分产品2015年度合同销售额约为39271.5万元;部分普通坛酒提价幅度为8%至15%,该部分产品2015年度合同销售额约为5656.8万元;东风系列壶装黄酒产品提价幅度为5%至10%,该部分产品2015年度合同销售额约为3829.7万元;东风系列糟烧白酒产品提价幅度为5%至20%,该部分产品2015年度合同销售额约为3887.9万元。
会稽山表示,此次部分产品价格的调整将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上述涉及提价的产品在2015年度累计合同销售额约为5.26亿元。资料显示,会稽山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5亿元,同比增长6.49%。
中信银行再获中信股份增持1.37亿股H股
中信银行5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之股东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股份”)于2016年4月11日至5月18日期间,通过其下属子公司继续增持公司H股股份13733.90万股。此次增持后,中信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2%。
根据增持计划,中信股份(含下属子公司)计划于2017年1月21日前,继续择机增持公司H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含已增持股份)。此前公告显示,继截至2016年1月22日中信股份增持中信银行H股股份1031.30万股后,其又于1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增持中信银行H股股份6760.80万股。
冀东集团拟转让冀东水泥、*ST冀装部分股权
5月26日晚间,冀东水泥、*ST冀装双双公告称,其共同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东集团”)拟向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分别转让两家上市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后其对两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均降至30%,仍为其控股股东。
冀东水泥公告称,冀东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08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8%。转让计划实施后,冀东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40425.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据*ST冀装公告,冀东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614.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转让计划实施后,冀东集团持有公司6809.9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告显示,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同时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