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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集团整合六成产能 水泥产业重组大幕开启(4)

十大集团整合六成产能?

据悉,中国水泥协会已向政府部门报送了关于“推进大企业间产能互换的政策建议”。孔祥忠透露,这一建议的目标是,在“十三五”末,使各省区内前2~3家大企业的水泥市场集中度超过70%,全国前十大水泥集团水泥产能集中度超过60%,实现区域市场划分相对清晰合理,主导企业市场集中度明显提升,区域市场竞争协调有序。

政策建议的第一步是集中度规划,中国水泥协会认为各个地方今年底前要完成上述将省区内70%以上市场集中至2~3家企业,以及省区内的地级或片区市场前2家市场集中度超过80%的规划,由各省市确定自己的产能布局及企业产能存留。

第二步是产能互换及退出。各省区将根据水泥产能互换规划,开展企业间的省级区域内或跨省级的产能互换工作。在同一个区域市场内,鼓励生产成本高的企业停窑,向生产成本低的企业购买熟料进行生产经营。

孔祥忠表示,应当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加大区域市场整合力度,提升市场集中度,然后再在集团内逐步关闭无效资产,从而达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他表示,水泥产品有合理的销售半径这一区域性特征,各地的水泥消费也有不同的季节性特点,产能互换不等于市场分割和封闭。

“区域市场的划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有区域市场之间都是贯通的,低价地区可以有序向高价地区走量,根本问题是每个区域市场要按市场需求发挥产能,找到供需平衡点。”

推动区域间有序的产能互换也是政策建议的重要内容。建议认为,当相邻区域市场的产品价格差超过30元/吨时,相邻区域市场的监督组织可以商议从低价区向高价区采购适量产品来平抑价格过快上涨。

产能互换的方式包括产能等量跨区域交换、产能不等量与补偿相结合的跨区域交换、交叉控股、交叉参股、委托经营权、成立联合销售公司统一销售等。

陈柏林介绍,在此过程中将不断创新重组方式,通过区域产能互换,优化企业产能布局,提升市场主控能力;而通过股权收购、交叉持股可以形成利益共同体,弱化市场竞争关系;由企业共同出资、共同参股组建联合销售公司,则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统一组织经营生产和销售,减少无序竞争。

建议认为,对开展整合收购的企业应给予融资支持;对企业间交叉持股、资产互换出现的投资应给予免税优惠;政府应支持大企业牵头组织区域市场内企业联合组建经营性的水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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