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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大股东地位岌岌可危 今年续亏几成定局(3)

雪上加霜的是,据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通知决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化肥用电价格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标准。由此,柳化股份因电价调整预计增加2016年经营成本约8000万元。

而受行业不景气、产品市场需求不足、产品价格低迷以及电力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柳化股份决定自2016年8月下旬起,将合成氨系统和稀硝酸分别压产40%和30%,预计本次减产将使其今年8月至12月的营业收入减少约2亿元,减少亏损约1500万元。

由此可见,柳化股份今年继续亏损似乎已无可挽回。

更有甚者,柳化股份于2012年3月27日发行的5.1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柳化债,债券代码:122133),亦提示存在到期回售资金偿付风险。

“公司经营状况未有向好迹象,融资非常困难,资金非常紧张,11柳化债将于2017年3月面临投资者回售,目前公司尚未有明确的债券回售资金解决方案。”柳化股份公告表示。

不仅如此,柳化股份因其及全资子公司湖南中成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冻结了柳化股份名下4个银行账户及所持柳益公司100%股权,财产保全金额以1.5亿元为限。

据此前公告,此项借款合同纠纷系柳化股份于2015年7月15日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贷款1.5亿元,贷款年利率为7%。

“厦门国际银行债务案件一审开庭后,双方同意和解,但解决方案涉及政府批准,报到政府后还没批。”上述柳化股份工作人员透露。

对于柳化股份的困境,上述工作人员亦认为,重组才是柳化股份的出路,“但现在没有具体的方案,重组方也没有听说。”

但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当地政府未及时拿出挽救柳化股份的方案,等到柳化集团剩余所持股权全部易手,做主的就应该是另有其人。

“柳化股份这个壳是很好,但我们不知道(柳州市)政府怎么想,光壳好有什么用?”上述柳化股份工作人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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