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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债转股拉开序幕 三类企业将推进(2)

钢企率先发声

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钢铁公司率先发声,中钢国际9月27日晚公告称,控股股东中钢集团包含债转股在内的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获批。

中钢国际目前仍未公布具体方案。据媒体报道,各方达成的总体方案是,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在600亿元左右,留债规模近300亿元,转股规模近300亿元;留债部分的利率在3%左右;债转股的部分其实是长达6年期的可转债,共270亿元,前3年锁定,从第4年开始逐年按比例转股。

市场将中钢集团视为本轮债务重组中首家推行债转股的国企,旗下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因此自10月10日以来股价持续上涨,3个交易日累计上涨了近20%。

Wind数据显示,排除银行、非银金融机构,2016年中期,在资产负债率为60%及以上的654家A股上市公司中,近400家为国企背景,占比超过六成。其中,钢铁、化工、采掘、有色这些传统行业公司占据绝对部分,资产负债排名前十的全部是钢铁企业。国有企业利息支出占息税前利润比重不断上升,从2010年的15%上升到2015年的33%。

目前的债转股案中,除了中钢集团有进展外,*ST舜船的方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渤海钢铁的方案还在协商当中,而熔盛重工和兰电股份已经完成债转股。根据新的债转股有关规定,未来债转股的模式将更加多样化,范围也更广,社会资本参与、股权基金持股将成为新的看点。

三类企业将推进

有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市场化的债转股应该避免过多行政干预。如果对“僵尸企业”进行债转股,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并挤占社会资源。债转股后持有股权,对银行的资本金消耗也较大。

“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将打消上述疑虑。”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给出明确的负面清单,并措辞严厉地禁止“僵尸企业”债转股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这也打消了此前市场关于对债转股企业标准过低的担忧。

根据文件,三类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可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1999年实施债转股后,减轻了国有企业债务负担,但没有从实质上改善企业绩效。”上述投行人士指出,实施新一轮的债转股,要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为主要目标。

中钢国际公告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对改善公司融资环境、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订单执行能力有积极作用。业内人士则指出,债转股后,相关公司股份增加较多,股东权益会摊薄,因此,在债转股过程中,要重视对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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