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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逮大鳄破上亿重案 “唐家班”操盘手法全曝光(2)

操纵上百个账户自称“唐家班”

除了小商品城的个股操纵外,唐汉博的弟弟唐园子、唐汉博的表叔袁海林也与唐汉博一起,进行团伙操纵。在唐汉博、唐园子等操纵市场案中,唐汉博及其操盘手袁海林、袁超、唐渊琦等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唐园子操纵“广发证券”,唐汉博、唐园子等共同操纵“新希望”和“博云新材”,涉案操纵行为非法获利共计约为2.5亿元。

“他们好几个相熟的亲戚在一起联合操纵股价,自称唐家班。”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操纵市场,早在2010年,唐汉博、唐园子和袁海林等人就曾先后数次被证监会行政调查。因唐汉博等人多次、反复在境内或跨境实施操纵市场行为,情节恶劣,行为嚣张,一直是证监会近年重点持续监控、多次严肃查处的违法对象之一。

2010年4月1日至5月13日,唐园子因利用9个账户超比例持有“海鸥卫浴”股票未进行报告和公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唐汉博先后控制9个账户,使用4、5台电脑操纵“华资实业”股票。唐汉博表叔袁海林等5人阻止稽查人员现场取证,从调查人员手中强行抢夺重要证据,指使相关人员撒谎,企图逃避、阻碍调查。2012年10月,证监会依法对唐汉博涉案资产进行冻结,并最终对唐汉博操纵“华资实业”股票处以“没一罚五”的顶格罚款,罚没款金额近4000万元。

2012年5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唐汉博控制使用“袁海林”等12个账户操纵“银基发展”股票。2015年9月,证监会再次对唐某博作出处罚。

2012年4月13日至12月31日,胡捷因操纵“银基发展”股票,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7000余万元。有资料显示,胡捷与唐汉博二人为校友关系。

2014年10月起,深圳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该公司部分股东为唐汉博团伙核心成员,公司职员出面为唐汉博寻找账户、募集资金。2015年4月29日,该公司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唐汉博团伙以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外衣,扩大募资范围,民间资金被席裹进入股市从事操纵行为。

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袁海林等使用十余个账户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巨亏2.7亿元,但仍因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予以顶格处罚300万元。

纵观唐汉博操纵股市行径,其特征也十分明显,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连续集中交易;第二,大量反向交易和对倒交易,虚增证券成交量;第三,虚假申报撤单,诱导投资者跟风。

在经过多次调查处罚后,唐汉博为规避执法,常住到了香港,但即便如此,该团伙还是以唐汉博为首,他通过电话遥控指挥资金调拨、账户开立等,唐园子、袁海林等类似操盘手,均听从唐汉博的指令进行股票操作,若股票跑赢大盘10%,唐汉博则会给团队奖励。

为了分散IP地址,唐园子、袁海林等会在全国各大五星级酒店住下,经常更换手机号和电脑,用酒店无线网络下单,他们以唐汉博提供的资金为生,且住宿机票等各类花费均有唐汉博负担,除了电话指派下单指令外,他们还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互相交流。

即便如此,听证会上,唐汉博的代理律师还辩称2013年之后,唐汉博身体状况很差,患有抑郁症,严重的鼻炎导致呼吸不畅、血液循环受限,高血压症状明显,在封闭环境下情绪低落,没有操纵股票的经历和体力。

但经证监会稽查人员调查,唐汉博确实有一部分身体原因让袁海林在打理股票,但账户下单事宜还是由他本人亲自操纵。最终,证监会依法从重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对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以及唐汉博、唐园子操纵市场案两案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跨境逮大鳄破上亿重案

在“小商品城”操纵案件的稽查过程中,香港方面提供的证据尤为关键。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香港证监局在唐汉博他们香港的住处搜查出了七台电脑,锁定了诸多操纵市场的证据。

在听证会时,唐汉博、袁海林的代理律师还曾就香港方面的证据提出了异议。

2014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该《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和案件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和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人员培训交流等执法各环节的全方位合作机制,确立了双方“在各自法律权限范围内尽可能为对方提供最充分的执法协助”原则。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就是为了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事实确凿的证据链条下,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以的行政处罚结尾,但可以预想的是,随着各地资本市场间的国际化交易日趋频繁,各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跨境证券期货活动日益频繁,资金流转、股权控制、信息传递、账户控制、交易指令下达等都可能跨越边境。

“传统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犯罪随之变得更加复杂隐蔽。缘于内港两地资本市场的密切联系及市场互联互通、基金产品互认等安排,内地资本市场与香港市场之间的风险传导、跨市场套利、违法犯罪蔓延将不可避免,跨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欺诈行为将长期存在。”业内人士指出,更由于香港资本市场国际化、机构化的典型特征,国际市场上常见的各类新型操纵、机构内幕交易、跨境虚假陈述等,均将成为两地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执法挑战。

证监会相关人士强调,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对于加强监管执法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早已形成高度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加强稽查执法协作,是两地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两地证监会将不断完善跨境执法合作的相关安排,规范重大紧急案件执法协作安排,开展更为有效的调查合作,加强执法人员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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