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现身沃尔玛 供应商注册地查无此人
“二师兄”又上头条了。这次不是因为涨价,而是“瘦肉精”卷土重来。
7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公布的《关于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的通告》中,再次出现“瘦肉精”的身影。通告显示,哈尔滨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和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顺恒发)生产的森顺恒发前臀尖检出禁用兽药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种)。
记者注意到,森顺恒发的涉事猪肉,是在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分店(以下简称沃尔玛哈尔滨友谊路店)检出的。工商资料显示,森顺恒发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仅100万元。记者对上述通告中显示的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以及工商登记提供的注册地址都进行了探访,却只看到位于农贸市场的两个露天摊位。
对此,沃尔玛中国方面对记者表示,正在对相关情况及该供应商的资质问题等进行调查。
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
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近日发布通告,公布今年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
其中,哈尔滨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森顺恒发生产的前臀尖检出禁用兽药沙丁胺醇。根据食药监总局《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检出禁用或残留限量超标的说明》,沙丁醇胺和西马特罗是俗称“瘦肉精”中的两种,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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