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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之谜 钱到底去哪儿了?

曾引起全国关注的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供销公司”)亿元银行存款“失踪”案有了新的进展。8月18日至21日,此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亿元银行存款“失踪”

去年1月27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酒鬼酒供销公司1亿元存款,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分3次从银行转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并进行侦查。

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

因涉及上市公司和巨额存款,此案引起全国关注。

在法庭上,被告人之一的浙江皎然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寿满江供认,是其偷盖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预留印鉴,然后通过他人转走存款。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称,2013年12月8日,被告人寿满江、罗光、陈沛铭在杭州一酒店商议,决定利用方振(另一被告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到长沙面签《授权委托书》没有加盖酒鬼酒供销公司公章,以完善手续为由,罗光负责联系酒鬼酒供销公司再派财务人员赵某把公司印章带来,然后安排赵某游览西湖,伺机偷盖印章,然后以酒鬼酒供销公司名义转走巨款。

侦查部门获取的具体交易细节显示,被告人寿满江盗盖酒鬼酒公司印鉴后,由被告人唐红星持银行结算凭证分3次全部转入浙江皎然实业有限公司账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寿满江、罗光、陈沛铭、唐红星、郭贤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用购酒存款贴息为诱饵,骗取酒鬼酒供销公司信任,然后盗盖印章,将酒鬼酒供销公司1亿元存款非法转出并占有。

被告人方振身为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明知寿满江、罗光等人使用不法手段骗取客户存款,为获取个人利益,积极出谋划策,利用自己职权提供帮助。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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