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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拍卖乱象 设计专门话术引诱各类收藏者(6)

据媒体报道,去年,湖北省文物局曾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楚汉文化公司涉文物拍卖一事进行过调查。张先生近日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和该公司多次交涉,至今没有结果。

“就像中介卖房子,卖成才收佣金,如果只是去问问价钱就收费肯定是不合理的”,对于“前期费用”带来的收藏品拍卖种种乱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卫东表示,规范的拍卖机构是不收“前期费用”的,如遇到以图录费、鉴定费、宣传费等名义收取大量费用的拍卖公司,卖家最好避开。“东西卖不出去,肯定想办法要先收客户的钱。”

李卫东介绍,《拍卖法》没有对拍卖公司收取“前期费用”做出规定,目前仅有中国拍卖协会倡导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就有拍卖公司称会把拍品运往国外拍卖的情况,李卫东表示,据他了解,现在基本上是国外的东西回流到国内来卖,目前还没有形成中国藏品去国外拍卖的市场。

此外记者注意到,收取“前期费用”的拍卖公司,大多以文化公司的名义出现。有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所谓的艺术品公司、文化公司等,并非国家正式认可的拍卖公司,没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文物拍卖许可证等资质。

李卫东建议,收藏者在挑选拍卖公司时,可以在中国拍卖协会上查询是否是签署自律公约的企业,以及是否是符合“文化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达标企业。对于拍卖公司可能存在假拍的行为,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李卫东坦言,对于文化公司从事拍卖业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还无法制约,非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属超范围经营,《拍卖法》中也无规定。“多年来,我们协会一直呼吁修改完善《拍卖法》,希望法律不只是规范拍卖企业,还应该规范拍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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