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市民起诉水务公司等企业
11月17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市民联合起诉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中石油和兰州石化的案件。
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自来水爆出苯超标达20倍,备受关注。官方事后调查披露,这是一起供水安全责任事件,负有相关责任的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等单位,以及兰州市副市长等20人受到处理。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7名原告均系兰州市常住居民,状告兰州威立雅的事实与理由是:原告与威立雅之间存在供水合同关系。2014年4月10日17时,威立雅首次发现出厂的自来水苯含量高达118毫克每升,到11日5时确认第二水厂出水口苯含量严重超标,并报告兰州市政府,在11日11时兰州威立雅切断供水,在此期间历时18个小时,被告存在过失,对原告造成了身体等方面的伤害,因此提起诉讼。
兰州石化公司成为被告,主要是根据“法庭的建议”。苯超标事件中,主要成因是因为威立雅3号、4号自流沟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中石油列入被告席,则因为考虑到兰州石化的上级主管单位是中石油。原告认为,如果中石油能够加强监管,将兰州石化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早先处理,那么也就不会发生上述自来水苯超标事件。
此次市民诉求赔偿要求为:被告方赔偿原告因购买矿泉水的损失72元、误工费100元、因检查身体的体检费用8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同时要求被告方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间隙,原告火东兵接受记者采访说,此次联合起诉,并不是为了赔偿金,而是希望借助此次状告,提升民众对环保的认识,对个人权利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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