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4S店一车卖两主 顾客交完首付次日车被卖他人
席先生近日从位于肖村桥附近的长安汽车4S店购买一款长安CS75,交完首付车款、保险后,4S店开具购车发票,因需要办理车牌,席先生就给店内留了一把车钥匙,结果次日被告知,该车又被卖给他人。昨天,经多次协商,4S店答应赔偿3000元,让席先生再去选车。
席先生两年前就开始关注长安CS75,前不久,他终于下决心出手购车。席先生是山西人,在北京工作的他一直没摇到号,但为了早日开上自己的车,他宁愿上外地牌照。
所购新车次日被卖
1月26日,席先生和朋友在肖村桥附近的长安汽车4S店北京庆长风商贸有限公司挑中了一部车,席先生决定购买,裸车价12.98万元。当天,席先生交了近9万元的首付款,还交了汽车保险,并通过4S店办理了银行贷款,4S店给席先生开具购车发票等。
因该车还抵押在银行,上牌前需先去解押,当天离开时,为了方便上牌,席先生就给店内留了一把车钥匙。不过次日,席先生接到店内销售员电话,“说我刚买的车卖给别人了,让我再去店里挑一辆。”
店内强调因工作失误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席先生哭笑不得,“我交钱拿到钥匙的车,凭啥卖给别人呢?”席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店内不断给他打电话道歉,说是工作失误导致,并说可以重新挑选车辆,店内会送两次免费保养。但席先生觉得,他为了买这车,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多次请朋友吃饭,加上每次看车的误工费和交通费,已花费近3000元,现在对方只送两次保养,他无法接受。席先生特别强调,当初与他同去挑车的那位朋友非常懂车,“同一批车也有好坏之分,他试车时听听发动机的声音,就能选中好的那辆。”最让他不解的是,4S店为什么不让第二名车主重新选车呢?
1月31日,记者随席先生来到这家4S店,一进门,销售员陈先生就不断给席先生致歉,承认是因工作失误导致该车被二次销售。不过对于二次销售的细节等问题,销售经理高先生称,店内负责人不在,不便接受采访。
客户再选车获赔3000元
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雪东律师称,车辆已付款开完发票,该车就已属于消费者,商家有义务交付顾客精心挑选的车辆,如果商家不能交付此车,就构成违约,消费者可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如果确实因其他因素必须让席先生重新选车,消费者多出的合理消费可全部要求商家承担。
昨天,长安汽车北京销售负责人李先生致电记者,称店内销售人员太多,工作繁忙,交接出现问题导致该车被二次销售。至于事发后为何不让第二名车主重新选车,李先生并未回应。李先生表示,对给席先生造成的不便表示抱歉,但绝非欺诈,可安排技师陪席先生再次选车,并赠送两次免费保养。
昨天下午,席先生致电记者,称4S店承诺,只要他同意重新选车,店内除赠送两次保养外,还会赔偿3000元,他表示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