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打假大会拉开序幕 你可以这样维权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年一度的打假大会拉开序幕。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多多少少都会被某些黑心商家所蒙骗过。面对没有最坑只有更坑的那些奇葩假货,不断挑战着你的底线,难道你还要默默忍受么?当然不!下面,科普的时间到了。
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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