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 消费

显示 收起

家居装修逾期超4月未交工结算 博洛尼被指欺诈消费者

“我们的噩梦从8月8日就开始了。”张女士用“噩梦”来形容她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鼎城路9号的博洛尼家具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洛尼”)之间长达四个月的“装修缘”。

家居逾期超4月未交工

家住丰台区马家堡东里政洋家园的张女士,被博洛尼“甲醛释放量优于国标3倍”“变态级环保”的宣传所吸引,于2015年8月8日与博洛尼签订《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合同中约定施工期限为2015年8月8日至12月9日。

“但到2015年12月9日时并没有任何完工的迹象,不断地出现各种问题。诸如家里气味儿太重、使用非承诺胶、儿童房的地板待修理等。”张女士告诉。她因此质疑博洛尼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

博洛尼涉嫌违约遭消费者起诉

2016年元宵节过后,张女士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博洛尼告到丰台区人民法院,理由是合同违约,丰台法院已受理该案。张女士称自己是在多次联系博洛尼、表达诉求无果后不得已才将其诉至法院。

据张女士称,最初发现家里气味呛鼻时,张女士和家人都认为属于装修时的正常情况,欲借助开窗通风让气味散去。但后来她发现博洛尼使用的建材胶并非其承诺的MS胶时,“当时都震惊了”,张女士说博洛尼实际所用胶气味十分刺鼻。

博洛尼北京分公司市场总监李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张女士家里的淋浴屏用的不是承诺的MS胶水,但发现后已换掉。”

2016年1月份张女士联系博洛尼装修管家苏先生,要求检测家里空气,苏先生告诉她博洛尼不负责检测,张女士可自请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后将结果反馈到博洛尼处,博洛尼再做决定。

1月15日,张女士所委托的中环华信环境监测(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检测项目为甲醛、TVOC、苯、甲苯、二甲苯,检测依据为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结果栏标明儿童房的各项指标中除苯之外,均是不符合标准,主卧的TVOC、甲苯、二甲苯也不符合标准。

张女士随即联系苏先生,告知其检测结果,让其安排人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治理。约三天后,苏先生称博洛尼会安排专业人士再做检测。并于春节前夕,带人到张女士家里做了检测。

“我们左等右等,也没有看到博洛尼的检测结果,过了几天,说是待治理。”张女士称苏先生在电话中告诉她空气治理需等到元宵节以后。她提议自己找公司治理,费用由博洛尼承担,但未与博洛尼达成共识。

张女士告诉记者,“春节后,过完正月十五,我们就起诉了。”张女士的代理律师孙律师表示,诉状中有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博洛尼全额退款。二是赔偿违约金,三是赔偿张女士租房损失。

据介绍,施工合同上的竣工日期是2015年12月9日,但截至目前,博洛尼仍未交工,交工手续和质保单等都未办理,并且张女士表示自己2016年春节前夕租了房子居住,迄今为止已有两万多元的房租,所以博洛尼应当赔偿违约金以及租房损失。至于全额退款,是因为博洛尼的宣传手册上标明“优于国标数倍,不达承诺,全额退款”字样。

张女士称自己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一方面是对博洛尼“怠慢”自己的行为十分不满,另一方面她认为博洛尼在欺骗消费者,“宣传手册中承诺的变态环保难道就是不达标然后治理,治理完了再赔钱?”

据了解,3月18日,丰台法院已联系博洛尼。但博洛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顾志炜和市场总监李倩表示,未收到法院相关传票。

对于张女士请的第三方检测的结果,李倩表示结果不可信,“虽然业主请的第三方检测方具备CMA认证,但此结果未按照约定的,检测时,博洛尼、业主以及检测机构三方同时在场的规定,业主带人检测的时候我们不在场,操作规范性和环境等条件并不知道是否可信。另外业主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检测的标准和我们承诺的检测标准不同。我们承诺书上已明确,是根据GB50325-2010标准检测,而业主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按照卫生部推荐GB/T18883-2002标准进行检测的。”

顾志炜亦称,“一个是标准的差异,一个是检测的条件和方法的差异,我们要求检测前要开窗通风七天,密闭一个小时,如果这些条件没达到就说空气质量不合格,我们是不认可的。”

据了解,室内空气检测分为两种标准,一种是由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GB50325,适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程质量验收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一种是由卫生部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

业内专家称,前者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后者是国家的推荐性标准。并称,两者在检测条件、参考数值、检测内容等方面存在区别,后者较适宜人居环境健康,但目前对建筑开发商、装修商、家具商并没有强制约束力。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