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到建行存钱被忽悠 买泰康保险损失13万
8年前,市民丁先生和陈女士夫妻到长宁区一家建设银行存钱,结果被诱导每人购买了一份分红型“泰康金利两全保险”,这份保险年缴10万,连缴3年,两个人一共缴付的本金为60万。丁先生称,购买的初衷是保险业务员告诉他们,60周岁以后,可以一次性领取本金的1.8倍。
今年,61岁的丁先生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申请一次性领取保险金,却被告知要一次领取的话,60万只能拿回47万左右,令丁先生难以接受。
去存钱被忽悠买了保险
2008年10月,本来存钱的丁先生夫妇来到建设银行办事大厅后,一个身着银行人员样式的女子殷勤地迎上来,给他们推荐一款理财产品,产品名称是“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收益高,有分红,每满三年会给付保险金额12%的生存金,60周岁后还能一次性领取本金的180%。”女子的推销让夫妻俩动了心。他们得知该女子姓沈,是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丁先生查看业务员递来的保险合同,里面的条款“现金价值”、“保险利益演示”、“复效”等概念比较晦涩,数字推算也很复杂,问了业务员,也很难全部明白。后来,他认为,当初业务员没有把合同中一些最关键的条款明确告知他们。
在业务员的步步劝说下,他们买了这份保险,一人一份,每份年缴费10万元,连续缴3年。两人一共缴费60万元。
按保险金额退而非本金
今年年初,已经61周岁的丁先生因家中有事,需要大笔花费。他就到泰康人寿申请一次性领取保险金,工作人员的说法打破了他持续了8年的想象。
工作人员说,按合同规定,若是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80%。而丁先生保险合同上记载的保险金额是138500元,其妻子陈女士保险金额是140800元,都不是30万元。此外,保险中附有约束条款,60岁后要是一次性领取的话,还需要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低于50周岁。可2008年,被保险人丁先生已经53岁。这种做法属于退保违约。
查看丁先生夫妻的保险合同发现,所载的保险金额确实如工作人员所说。丁先生称,这份合同是2008年拿到的,当初第一年缴了10万元,自己也没有从合同中看出这处异常。他一直认为会按照业务员所说“领取本金的1.8倍”。
他质疑道,为什么保险金额和实际缴费金额相差悬殊?条款要求一次性领取需要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低于50周岁,那自己2008年时已经53岁了,为什么公司还卖给他这款保险?
从2011年起,中国银监会发布通知,禁止保险公司人员派驻商业银行网点销售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