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养老院入住收费花样多 高额押金“用途”盲区(2)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是非法集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即《刑法》192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高押金使养老钱面临风险
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与此同时,中国也加快了老年服务业发展步伐,2000年全国养老床位刚达到120万张,2014年便达到554.1万张。中国老龄产业一直被视为“朝阳产业”,但发展却步履维艰。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5年7月发布《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中显示,被访的257家养老机构中,养老服务床位空置率高达48%,48.1%的养老院收支基本持平,32.5%亏损,仅有19.4%稍有盈余,民办养老机构生存尤为困难。养老机构存在定位不清、结构失衡、服务滞后、监管乏力等问题。
对此,有养老业专家痛陈,中国的老龄市场可能是一个受“污染”最严重的市场,各种坑蒙拐骗伎俩层出不穷,老年人屡屡上当受骗,从而失去对老龄市场的信心,对老龄产品与服务的需求被“市场污染”所抑制,进而影响到老龄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养老机构各种花式收取高额押金现象,法律专家分析老人们将主要面临四大风险。
非法集资诈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渴望心情,同时又缺乏法律保护意识、爱跟风易轻信等弱点,以养老建设项目或与养老相关的健康养生项目为诱饵,通过高息回报、预订床位、预存费用等方式,再施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诈骗。
养老押金做不到专款专用,养老机构收取押金,将押金用于其他用途,一旦资金链条断裂,老人养老将受极大的影响。原先承诺用于老人应急所需的资金就不能及时用于老人所需,不能做到专款专用。
不能保障老人的专业化服务
高额养老费用,却不能保障老人的专业化服务需求。养老院容易虚假承诺,骗取资金,不用于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养老设施更新、养老环境方面的投入,让老人难以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也不利于老人的健康身心。
房屋回购产权可能“人去楼空”目前一些开发商以养老地产的名义,开始建设房产,在销售的同时承诺按照一定年限回购产权,当全部产权按照约定回购完成后,老人可享有无偿居住和使用的权利。关于这个现象,法律专家的看法是,其行为可能涉嫌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而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同时,关于这种回购产权的模式,只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让购房人觉得有利可图,没有风险,从而投入大笔资金购房,但这种行为给购房人将会带来一定法律风险,因为开发商一般会约定较长时间的回购期限,而由于开发商自身实力、诚信度、社会整体经济状况等条件,存在约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不回购、或因为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倒闭,人去楼空等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回购义务。因此专家建议在购买时要对开发商的实力、双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协议等材料认真阅读、谨慎签署。
选养老院还要看口碑好坏
对于如何规避养老市场上的各种“坑”,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部主任王琮玮律师都给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是子女加强风险意识,多与老人沟通。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合法的民办养老机构必须有两个证件:一是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二是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因此,对投资养老项目,要关注养老机构的合法性、项目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二是合理选择养老机构,服务与口碑并重。子女应当根据老人的身体条件状况,选择合适的养老院。比如说,身体好的可以选择外部环境好的;如果是失能老人,对外部环境就不必有太高要求,而要选择医疗服务好的。子女应当事先了解养老机构服务口碑。养老院大多是长期经营,口碑好坏需要长时间积累,子女们在为老人选养老院时最好多转转多看看,选择口碑好的养老院。
三是签订养老协议与押金协议,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养老协议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和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一般都有合同范本,在签订时可以比对,以免上当。对于押金的使用,也应当有协议,主要约定押金的用途为老人应急、医疗所需,做到专款专用;也可以约定在第三方银行开立联名账户,以保护老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