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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等中介收取高额按揭代办费 律师:违反价格法(2)

6月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周华安。周华安承认,协会确实曾经下发过上述文件,原因是“有的客户贷款5万元收600元,有的客户贷款500万元也收600元,不少中介提出这样收费有失公平。于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收费,房地产协会统一了收费标准,下发了这样一个指导性文件,但并未要求中介公司强制执行。”至于为何将收费调至贷款金额的1%,周华安并未正面回应。

周华安说,南房协字【2014】03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协会又重新下文取消了这一文件,全面放开按揭代办费等收费项目,消费者可选择自办或由中介代办。“为何撤销了文件后,中介还假借文件标准收费?”周安华没有作出回应。

价格监督部门正在调查

据悉,早在2014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就下发了《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明确要求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也介绍说,目前,在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方面,南昌市已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既然已经实行了市场调节价,为什么却出现了行业指定标准收费,甚至一直持续沿用至今?6月3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该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沈波对记者说,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按揭代办费“涨价文件”不可能通过物价部门备案。同时,该局正在对上述文件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房协在下发上述文件后不久,就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收回了该文件,让市场去调节按揭代办费的价格。“对于有中介依旧按照该文件收费,我们会马上通知房协将该收费文件收回,如果不收回将追究相关责任。”沈波说,目前,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正在对是否存在行业串通涨价问题进行调查。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宋学军表示,所谓按揭代办费,其实就是中介的“跑腿费”,直接成本较低,按贷款额度的1%收取明显过高,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作为消费者组织,我们期待价监部门的调查结果。”

律师: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价格法》

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基玉说,根据《反垄断法》及《价格法》相关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行业组织不得采用垄断协议的方式对价格固定化,或者进行统一的调整。

无论房产中介服务是好是坏,都是一个价格,这不但会导致自由竞争行为受到限制,市场自主配置资源功能也会失灵;南昌市房协发文统一价格,涉嫌行业垄断,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价格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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