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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拟不受消法保护引议 企业:多为恶意索赔

“自2014年以来,超市等零售连锁企业发生的职业打假人索赔事件呈上升趋势”,国家工商总局前不久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对职业打假人行为的重新定义引发社会关注。

职业打假人拟不受保护

昨天,在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主办的座谈会上,50多家大型商超和供应商负责人炮轰职业索赔人。在行业协会和法律界人士看来,职业打假人准确定义应当是“职业索赔者”,而有些为了索赔而造假的打假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

职业打假拟不受消法保护引争议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条最受瞩目,“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

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将不再受消法的保护。

这一条款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职业打假人已渐渐成为一个谋取利益的行业,挤占、耗费了大量行政公共资源。但也有观点认为,职业打假人的出现。

正是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些商家存在生产不规范、审核不严格、检查不仔细等问题,消费者个体往往因维权成本高而忍气吞声,如果把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用法律的形式排除在外的话,那企业的违法成本从一定程度上将有所降低,长此以往,最终损害的肯定是每个消费者的利益。

企业:职业打假人多数是恶意打假

包括家乐福、大润发、物美、华润万家、强生、帝亚吉欧、好时等50多家大型零售企业以及供应商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昨天的会议,他们纷纷表示,作为企业,肯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企业真的造假,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罚个倾家荡产毫无怨言,但是职业打假人更多地是恶意打假,而企业又很难有完整的监控证据,他们的行为严重干扰正常经营秩序。

“大润发现在平均每个门店每天都会遭遇七八次恶意打假,最近特别严重。”大润发相关负责人潘秉纬表示,譬如他们提前踩点好商品,买10件过期商品但分10次结账,每件商品零售价就几块钱,但是他们通过索赔,就轻松赚得1万元左右。

“最受困扰的是打假人自身造假”,潘秉纬表示,造假团伙通常一个人携带过期商品进超市,藏在一个角落里,第二个人进去买,第三个人索赔,超市即便有再好的录像也无法100%监控,他们这种“打假”成功率几乎是100%。

“我们有一家门店有5个人卖了19件商品,分19次结账”,物美相关负责人孙文波表示,我们的监控发现,这些人将商品放在汽车的后排座后,又立即从后备厢拿出相同的商品到超市投诉商品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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