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7批次酒类不合格
12月2日讯,据广西食药监局官网近日消息,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近日发布了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6期)。
本次公告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酒类3类食品共97批次,其中合格90批次,不合格7批次。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
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酒精度。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5批次酒类存在酒精度不合格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或是生产者的检验能力不足,检验结果出现偏差所致。
二、甜味剂。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口感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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