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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中心血站使用假生化分析仪 九州通等非法回收药品

12月16日电,16日,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八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山西省晋中市中心血站等4家医疗机构使用假冒生化分析仪。

一、长治市九州通平价大药房等9家企业非法经营回收药品案

2016年3月10日,长治市食药局在该市范围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长治市九州通平价大药房等9家企业经营的藿胆片等药品不能提供购进票据,且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药品电子监管码流向显示上述药品均已销售至外埠医疗机构。最终调查证实,涉案药品系非法回收后流入市场。长治市食药局依法对上述9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共收缴罚没款11万余元。

二、晋中鹰华眼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

2016年9月,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办线索,组织该市榆次区、太谷县、介休市、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晋中鹰华眼科医院、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介休市福源老年康复中心、晋中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调查证实,上述4家医疗机构于2009年至2012年间,分别从UMC(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天立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标示“阿根廷UV-VISMETROLABS.A。”制造“魅力”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每台货值金额8.8万元。经查,该生化分析仪是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已依法扣押了涉案产品,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长治市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经营假冒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系列案

2015年底,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长治市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公司销售的标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质量可疑。执法人员共查获可疑产品15个批次116盒。经协查,上述产品均为假冒医疗器械。该局依法对上述13家企业处以罚没款共计74.5175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长治市襄垣县马瑞峰无证经营药品案

2016年10月,襄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襄垣县医药药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马瑞峰涉嫌无证经营药品。调查证实,该公司原采购部长马瑞峰借工作之便,将个人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襄垣县王桥镇西山底卫生室39笔、襄垣县李培军诊所17笔、襄垣县孙亚伟诊所12笔,货值金额共计6194.80元。该局依法对马瑞峰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处以罚款24779.2元的行政处罚。

五、晋中符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6年7月7日,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晋中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联合侦办了符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经查,符某某、郭某某、方某、周某某、吴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自2015年以来非法从事销售微整形药品、医疗器械,累计销售金额达8000余万元。专案组在晋中市符某某住所查获“MELSMON”等涉案产品41种166盒;在江苏扬州方某租住的库房内,查获涉案产品85种2.3万支,价值达400余万元。上述查获的产品,有11种依法认定为假药,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六、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卫生院销售过期药品案

2016年4月26日,灵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武灵镇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院西药房药品货架上的药品柏子养心片49盒(批号:130105,有效期:2016.1.7)、清热解毒胶囊197盒(批号:1312026,有效期:2015.11),2批过期药品货值共计4105.37元。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药品予以查扣,并依法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罚款4105.37元的行政处罚。

七、大同市万联海盛服饰商厦叶子香水批发部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2016年7月28日,大同市南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大同市万联海盛服饰商厦叶子香水批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柜上有2瓶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且不能提供该产品的进口化妆品备案批准文件及检验报告。调查证实,上述产品系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已销售3瓶,违法所得121.5元。该局依法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龙园分店未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16年2月29日,大同市南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大同龙园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擅自经营“安稳血糖仪”等5种第二类医疗器械。针对该违法行为,大同市南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店逾期不改,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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