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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味菥蓂丸等药品不合格 食药监要求企业召回并整改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显示,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神猴药业”)生产的5批次十三味菥蓂丸和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黄河中药”)生产的1批次藿香祛暑软胶囊不合格。

十三味菥蓂丸不合格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通告显示,西藏神猴药业生产的批号为20160109、20160407、20160613、20150113、20151212的十三味菥蓂丸因微生物限度、水分、重量差异等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1995年版藏药第一册相关规定上榜。山西黄河中药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2的藿香祛暑软胶囊因装量差异项目不符合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4047-98-5相关规定被通报。

资料显示,山西黄河中药是经改制的集科研、生产、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中药制药企业。

山西黄河中药现生产软胶囊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和滴鼻剂5个剂型,共55个品种。涵盖了心血管、高血压、糖尿病、感冒、咳嗽、中暑等常见病及消化系、肺系、癌症、补益等多类常见病多发病用药。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做出处罚决定,所有处罚均应处罚到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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