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通过艺龙网成功预订客房 酒店擅自取消订单
出行或出游前,通过网上平台预订客房已经成为一种消费常态。3月22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的一起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显示,预订成功的酒店房间也可能“飞了”哟!
消费者蔡先生通过艺龙网预订广州其乐一家精品公寓(下称“其乐一家”)的房间,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2日,支付方式选择到店付现,预订成功后收到网络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1月31日中午12时,蔡先生通过电话与其乐一家确认入住时,竟被告知订单已取消,且对方称是蔡先生本人取消的,蔡先生表示从未进行取消订单操作。
为尽快落实住宿问题,蔡先生立刻联系艺龙网寻求帮助,艺龙网介入沟通后,其乐一家仍拒绝让蔡先生入住。蔡先生了解得知,半年前其乐一家公寓两晚价格是476元,春节期间的价格已提高到3066元。蔡先生认为其乐一家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单方取消预订订单,还污蔑是他本人取消,所以投诉至广东省消委会,要求酒店赔偿两晚房费476元以及另外寻找住所所花的费用,合计600元。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与其乐一家联系。根据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了解的情况,以及蔡先生提供的录音证据,其乐一家陈经理先后以不同理由推卸自己责任。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其乐一家在艺龙网上发布的订房信息可以视为要约,消费者可以不提交担保预订客房,在收到预订成功系统信息后,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合同即告成立。同时,其乐一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取消订单,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已然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包括艺龙网在内的第三方平台均应建立健全商家诚信管理制度,加大对不诚信商家的惩戒力度,同时应提高商家进驻的门槛,加强对平台内商家的监管,提升平台服务质量水平,更加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单方面取消订单拒绝消费者入住一事,其乐一家始终拒绝赔偿,称消费者订房是与艺龙网签订合同,酒店只是跟艺龙网合作,拒绝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案件调解无效,广东省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