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楼市新规 济南购房要注意这四点最新规定
如今买房可以说是越来越难了,不少的地区为了防止故意产房而抬高房价作出了新政策。近日,有消息报道济南发布楼市新规了,然而新规消息一出来,立即引起了老百姓的热议,据悉新规定不得要求必须全款和全款优先选房等。
济南的朋友们要注意啦,现在你所在城市楼市有又来最新的规定了。据悉,现在济南发布楼市新规,要求明确表明销售商品房,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将会更加惠民了,不过购房买房子要的注意这四个最新规定了。
楼市四个有关规定问题通知
一、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
二、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四、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我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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