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老鼠仅可获赔一千 买到不合格产品索赔有多少
生活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大家都比较重视,但是对于在食品中吃出蟑螂,头发等的问题屡见不鲜,消费者维权的问题也是很受关注的,近日有人吃冰棍却吃出了恶心的老鼠,这让人不可思议的同时,吃出老鼠仅可获赔一千的讨论也让大家很是关注。
吃冰棍吃出老鼠
据了解是江苏淮安的杨女士在一支冰棍中吃出了老鼠,商家答应赔偿一两千元,杨女士表示不接受“一两千元能解决事情的话,谁能解决谁把它吃掉”。杨女士随后向食药监部门进行了举报和投诉,要求商家赔偿5万元。相关工作人员称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杨女士最多可获得赔偿1000元。
这食品的安全关乎人的身体健康,严重的话危及生命都不好说,而且这吃出老鼠让人想想都很恶心,但为什么吃出老鼠仅可获赔一千呢?虽然消费者索赔5万元有些过高,但这吃出老鼠的遭遇真的让人不能忍的。
并且可以说,在食品中吃出苍蝇、老鼠、带血创可贴、电池等让人作呕异物的报道很多,这足以说明商家在制作、加工食品的过程中根本未尽到起码的注意义务,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商家除了应该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但是在买到不合格产品索赔有多少的问题上确实是很尴尬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因而吃出老鼠,相关执法人员最多只能赔1000元的说法并非毫无道理。
然而,这恰恰忽略了极端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尴尬一直都有,因为消费者买到这些不合格的产品,受到的精神伤害和心理损伤远非1000元或几千元所能弥补。遗憾的是,这种精神层面的损失虽然的确存在,却难以量化和评估。所以对于吃出老鼠仅可获赔一千的事件,相关部门有必要予以重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