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被喂过期奶粉 要求院方退3.6万住院费并赔偿
过期食品由大人食用都会造成身体不适了,更何况是一名刚刚动完手术的新生儿?近期,一起有关于新生儿被喂过期奶粉造成病情反复的事故引发纠纷,对此,家长不仅要求院方退3.6万住院费并赔偿相关费用。
4月25日,记者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了解到,2018年1月10日,一名新生儿刚出生5天就因先天性环状胰腺造成十二指肠梗阻,孩子的父亲名为周勇志(化名),5岁的儿子名为健健(化名),此前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在2月4日出院。
直到2月6日,周勇志在整理医院返还未用完的奶粉、尿片等物品时,发现医院所退还的奶粉并非是自己购买后提供给医院的那罐,当时接到医院电话要求送去的是雀巢牌蔼儿舒奶粉,而被退还的奶粉虽为同一品牌,但奶粉塑料盖上贴有标志表明是购自其他渠道,且奶粉罐底信息显示,到期日为2018年1月15日。
由此周勇志便怀疑自己的新生儿被喂过期奶粉,他认为医院擅自调包了自己购买的奶粉,还给孩子喂食了过期奶粉。经过调查后,该中心新生儿外科一徐姓负责人承认,在新生儿被喂过期奶粉的事件中,医院奶粉管理、使用确实存在问题,因当班护理人员未仔细查看奶粉有效期,就开封、使用了该罐过期奶粉。
周勇志向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医院行为。得到的结果是,该院已停止使用过期食品的行为,因暂未发现其有违法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另外,周勇志要求院方退3.6万住院费并赔偿孩子母亲精神损失费,对孩子一年内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保证,如肝损伤、脑损伤等必须负全责。
针对新生儿被喂过期奶粉并提出的这一请求,院方表示,赔偿诉求超过1万元需要通过第三方调节机构或司法途径解决。受理方为广州市公益医调委,对此表示“双方尚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因缺乏证据证明过期奶粉与患儿当时病情反复之间的关系,已建议周勇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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