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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毁约赶人案 合同有效房东需赔40万租客

丽江房东频毁约客栈老板逃离遭泼粪强行驱赶事件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此事件当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此事经过租客多次的上诉,现在房东毁约赶人案有了最新进展,据悉,合同仍然有效,房东还需要赔偿40万给租客。

房东加租不成多次逼走租客

然而近年来,多地出现了房东单方面毁约的事情,让一些租客面临着随时被赶走的危机。就像丽江房东一样,不得不说这个房东为了利益多次想方设法的赶走租客,最终房东得不偿失,房东毁约赶人案已经终审了,我们来了解一下!

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在该院房屋因火灾受损后,阿玲投资改建的靠北一栋房屋未受损,在双方对该栋房屋的权益争议尚未得到依法处理的情况下,白丽刚夫妇擅自使用挖掘机将该栋房屋拆除,并将房屋内财物搬出,该行为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因此给阿玲造成的损失,应由房东白丽刚夫妇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因阿玲无法证明其在改建过程中资金具体投入情况,且该房屋现已灭失,但阿玲在依照合同约定对该栋房屋投保时保险公司的评估价值为50万元,对该评估事实双方均予以认可。

一审判决书显示,其中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判决白丽刚夫妇赔偿阿玲经济损失350000元。另外,火灾发生后,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给阿玲的897559.43元,一审法院判决根据保险赔付比例的60%即538535.66元,阿玲应返还给房东白丽刚夫妇。阿玲不服再度上诉至丽江中院。

丽江中院终审认定,维持了古城区法院判决第一项即房东白丽刚夫妇赔偿阿玲经济损失350000元;撤销了阿玲返还房东538535.66元的民事判决;另白丽刚夫妇于2015年9月9日,强行搬出并丢弃阿玲客栈经营物品,其侵权行为致阿玲损失,判决生效后赔偿阿玲50000元。

终审判决驳回了阿玲的其它上诉请求及白丽刚夫妇的反诉请求。目前,虽然合同纠纷与财产损失的两份终审判决让阿玲迎来了转机,在判决租赁合同至今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房东白丽刚夫妇还需赔偿她总计40万元,但她担忧的是,白丽刚夫妇银行账户只有20万元钱被法院冻结,且2017年3月,白丽刚夫妇已在原址重新修建房屋及剩余空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何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成为她新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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