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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冒办信用卡 惨遭催债骚扰恐吓起诉银行获赔2千

前段时间,有一个男子因为办理信用卡未通过,但是反而自己的信用卡被别人办理成功了,并且还要自己承担所有的债务等等。然而,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广东女子被冒办信用卡,欠下十多万的债务,惨遭催债骚扰恐吓。

起诉银行获胜赔偿2千

女子被冒办信用卡,其实银行存在着极大的问题,要不是审核严格一点,或许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甚至女子也会日夜遭到电话催债,与家人担惊受怕。女子经过多次的起诉以及说理,现在状告银行胜诉获赔2千,表示还会再起诉4家银行。

信用卡被冒用透支严重

“我很开心得到这个结果,”今年37岁的纪淑娟对澎湃新闻记者说,去年年底,她将招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称其未履行“亲核亲访”义务,致使纪淑娟被他人冒办信用卡,且因他人透支未还造成纪本人信用记录及名誉受损。

秦淮区法院2018年3月形成的判决支持了纪淑娟的诉讼主张,认为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案涉信用卡办理中,既未联网核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也未向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进行核实,显然未尽审查义务。而招行信用卡中心认为办卡是纪淑娟本人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应当消除纪淑娟的不良信用记录,并对因此给纪淑娟造成的困扰,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莫名被骂“骗子”

过去5年来,纪淑娟深陷被冒名办卡的困扰当中。她接到无数个催债电话和“恐吓”短信,骂她是个骗子,勒令她还钱,这些来历不明、不断打来的电话甚至把家里十几岁的孩子和七十多岁的老母亲都吓坏了,她起初怀疑这是诈骗。

之后,2013年的一天,曾经的生意伙伴华艳,突然向纪淑娟坦白,纪名下确实有5张信用卡,被她和她情人万俊海用了,纪淑娟这才知道催款电话原来并没有打错。

纪淑娟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2012年到2013年间,“纪淑娟”分别在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等5家银行办理了共5张信用卡,每张卡额度从6000元到3万元不等,均透支未还,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截止2017年6月,透支本金加利息共欠款10余万元。

报警、找银行,这是纪淑娟当时所能想到的途径,她匆匆收拾行李,坐了12个小时的动车,第二天便赶到南京报案。但南京主城区的一家派出所并没有受理,称应该让直接受到损失的银行方报案。

纪淑娟对南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银行反映,据她解释,在最初尝试联系银行,未获理睬之后,纪淑娟把希望放在了实际欠款人华艳和其情人万俊海身上,希望他们能主动偿还欠款,可是这期间尽管好几次纪淑娟把万俊海约出来,配合派出所调查,但最终还是在万俊海给出还款承诺之后,便放了人。

女子被起诉法庭要求执行赔偿

如此一来二去,抓人放人了几次之后,纪淑娟再约他,万俊海也不出现了,手机号打不通,钱也没再还。时间拖到了几年以后,到2017年,事态发展的严重性超出了纪淑娟的想象。2017年6月初,一通自称浦发银行的律师打来电话,告知她由于透支未还已被起诉到法庭,现在法院执行要求赔偿。

她稍后拿到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底,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纪淑娟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纪淑娟偿还本息,纪淑娟一审未上诉立即生效,随后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判决书落款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

纪淑娟意识到,她不能再这样消极等待下去了。由于浦发银行的起诉,纪淑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行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她再一次坐了12小时的动车,从1300多公里之外的老家广东普宁来到江苏南京。

向银行申诉自己被冒名不予理睬

一位在南京工作的老乡给她列了一份各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地址汇总,纪淑娟便一家家找上门,反映卡不是她办的,钱也不是她花的,要求把失信记录消除掉。可银行的态度让她失望,“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收到信息要报告总部,再行反馈’后便失去了下文,甚至拒绝给我提供当时申办信用卡的任何材料。”

纪淑娟说,如果能够调出办卡当时带有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工作、学历等信息核实、笔迹鉴定,以及对比办卡时所拍申请人照片,银行很容易就能判断出,纪淑娟并非那个办卡人。

澎湃新闻就申办信用卡所需材料、审核步骤向上述5家银行采访,除浦发银行从未回复外,其他四家银行仅表示“会按照规范流程审核”或“会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审核”。至于是否可以提供“纪淑娟”当时的申请材料,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向澎湃新闻回应称,考虑到申请人的信息安全,当时的申请材料需司法机关调取。

一位律师表示愿意代理纪淑娟的案子,因为他曾经也遇到过类似事情。公开检索关键字“信用卡被冒办”发现,纪淑娟的遭遇其实不是个例,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上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有相同经历。

但大多数自述中,直到催债电话打来,或是办理贷款、甚至被银行起诉时,他们才得知自己被冒名申办了信用卡,并留下不良记录,可受害人基本很难采取什么有效行动的途径,只能忍受催债骚扰,等待银行处理。

李小亮律师调出了该案卷宗,发现浦发银行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当时“纪淑娟”办卡申请材料,可上面的字迹不是纪淑娟的,纪淑娟从未填写过这样的材料,除了姓名、户籍和身份证号之外,家庭住址、电话、工作等其他信息都与纪淑娟本人不符。“这些申请材料都是虚假的。”李小亮说。

比如,工作一栏填写的是,纪淑娟为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的经理,而真实情况是,纪淑娟是个体户,常年做些小本生意。这在她的个人信用报告也有体现,小学文化的纪淑娟,摇身一变,拥有“研究生”、“博士”学历,还是“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级领导等。

他们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4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一案作出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审判程序不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李小亮律师认为,银行在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能做到“亲核亲访”,在客户没到场的情况下,仅凭一张身份证原件就能办理业务,甚至允许胡乱填写学历、工作等关键信息,是对客户与社会的极不负责的体现。

“公安机关已经查明,我不是当时的办卡人,可银行仍然毫无反应。”纪淑娟于是决定以名誉侵权将各银行诉至法庭,并索取相关精神赔偿。招商银行正是第一家。

状告招商银行胜诉

2017年10月,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淮海路派出所决定对“纪淑娟信用卡诈骗案”立案侦查。纪淑娟介绍,一天上午,派出所找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一负责人万海浪和纪淑娟双方调解,拿出了办卡当时拍摄照片,证明办卡人并非纪淑娟,而是案外人华艳,“但浦发没有任何回复”,纪淑娟说。澎湃新闻据此向万海浪及浦发银行采访核实未果。

不过,这一点在纪淑娟后来起诉招商银行名誉侵权的判决书中有提及,淮海路派出所侦查材料证实,华艳假冒纪淑娟办理了招商银行等5家银行的信用卡,招商银行留存的办理信用卡时拍摄照片显示,系华艳在申请办理信用卡,华艳在办理信用卡时所填联系方式也是华艳等的联系方式,是华艳等收到信用卡后,透支使用,且未能按期归还透支款。

判决称,纪淑娟作为金融消费者,多次交涉后招行信用卡中心仍未积极处理解决,在公安机关侦办后的基本事实已查明的情况下,也得不到妥善处理,致纠纷长期未得到解决,招行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7年底,5家银行中,广发银行和交通银行已经先行确认,并向澎湃新闻回复,纪淑娟并非当时办卡人,欠款与她无关,并消除了她的不良征信记录。今年3月,纪淑娟与招商银行的胜诉判决,为这漫长的维权之路带来曙光,她与浦发银行的信用卡纠纷案也被发回重审,“可仍有浦发银行的催债电话打来。”纪淑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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