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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进入炎热的夏天,对于顶着烈日下工作的人来说,真的是出现“出门五分钟,流汗半小时”的状态。从6月开始,很多地区的气温就逐步升高了,所以这也说明了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但是大家知道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呢?

2018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每年的夏天,人们最关心的还是关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了,我们都知道,根据国家的规定,高温津贴是和我们的工资一起发的,很多地区的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了,据说还有的城市将对高温津贴的标准做了调整,接下来看看是哪些城市?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例如,北京、山西等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江苏、上海、甘肃等地则为6月到9月;广东、广西等地则为6月到10月。此外,江苏、天津等省份还于今年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然而,很多人问到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因此单位发的高温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对于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的,自然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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