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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购100多只猴子售卖 宠物店老板和买者获刑

常常能看到公益广告的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但是还是有人为了这非法的利益铤而走险,近日就发生了跨境购100多只猴子售卖的案件,结果这宠物店老板和买者全部获刑。

宠物店老板跨境购猴子

据了解跨境购100多只猴子售卖的案件中,吴某丰是一名80后,2008年以来,他和妻子在长沙市芙蓉区滨湖巷南湖宠物市场经营一家名为“娟娟鸟语林”的宠物店。他的妻子邹某娟负责看管店面,小舅子邹某和另一彭姓男子帮他喂养、发运动物。

售卖猴子获刑

2015年1月7日晚上,吴某丰及周某等4名司机共5人,在崇左市龙州县城一宾馆会合。当晚,吴某丰、周某驾车与绰号为“阿某2”的保货人(身份不详,另案处理)到崇左市凭祥中越边境,吴某丰支付余款46000元给“阿某1”(其中6000元为保费),一共收购了10箱猴类动物。

为逃避边境检查,吴某丰等人雇请挑夫挑货绕过边检站后,又驾车走偏僻盘山公路,绕过龙州县从崇左市上高速。1月8日晚6时20分,吴某丰等4人将猴类动物运抵长沙市芙蓉区南湖宠物市场门店,被等候多时的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两台车上查获猴类动物113只、从“娟娟鸟语林”门店内查扣1只猴类动物,另将运输猴类动物的两台车予以扣押。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猴子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吴某丰及其妻子、舅子、姐夫落网后,这条非法收购、运输、售卖猴子的利益链上的其他人员也先后落网。

长沙中院认定,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租住在长沙的王某尹、周某勇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吴某丰、黄某(另案处理)等处收购猴类动物,通过QQ、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和买家进行联系。王某尹先后5次、周某勇先后3次出售猴子,通过航班被分别发往哈尔滨、沈阳等地。

有的猴子被不断加价,反复售卖。判决显示,海南三亚的滕某阳将从王某尹处购买的7600元/只的琢尾猴,又以16000元、17500元的价格,转卖给黑龙江哈尔滨的初某和董某。黑龙江大庆的刘某琦则在一只猕猴刚到机场后,便加价2000元转手给大庆市“虫虫宠物店”老板张某超。随着公安机关侦查的推进,多名涉案人员携猴投案。

据湖南高院通报,该案共有27人被追究刑责。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吴某丰等人构成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缓刑。所以要提醒大家不要非法对国家保护动物进行买卖,始终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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