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擅切子宫 涉事医院被要求赔偿14.9万余元
我们都知道,子宫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存在,一旦没有了子宫,就意味着她失去了当妈妈的权利,所以当听闻某医院的医生擅切子宫时,惊诧万分,目前该案的涉事医院被要求赔偿14.9万余元人民币。
女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经查明,2017年2月17日,市民李女士因患盆腔囊肿住进了医院,2月22日,医生在给李女士进行手术过程中,未经允许和同意就擅自对李女士的子宫行子宫全切除术,李女士于同年3月4日出院,并支付了6347元医疗费。当她在2017年3月16日,前往另一家医院进行检查时,才惊恐地发现子宫被切除了。
针对医生擅切子宫一事,李女士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近日阜南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医院在对李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李女士子宫切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0%;李女士子宫次全切除后评定为7级伤残。
为此,因医生擅切子宫,该涉事医院被要求赔偿14.9万余元,其中包括4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宣判过后,医院已责令当事医生辞职并给予处分,并在判决书生效后已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