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状告格力 要求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并索赔490万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都比较清楚,美的和格力这两家电器企业都是在电器领域相当知名的品牌,尤其是两家的空调产品,竞争相对来说要比其他品牌激烈,近日美的状告格力,美的要求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并索赔490万元。
美的状告格力这是为什么?从上述获悉,最终的导火索应该是与“广告语”有关。没错,记者从昨日上午获悉,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美的”)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诉至法院,该案由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组成合议庭审理。
此案审理期间,还通过网络全程直播,并在全国首次引入法学专家与资深媒体联合解说庭审。据悉,美的状告格力索赔490万元是因一句6个字的广告语“有凉感无风感”。美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起,其耗费巨资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开大力宣传美的具备“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空调。
美的公司认为,格力公司明知其空调产品不具有“有凉感无风感”的技术与功能,却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广告语对其商品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不仅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而且转移、淡化了美的公司依据该广告语所享有的权益,格力公司这些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美的状告格力公司,不仅要求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语并索赔490万元,同时还要求赔礼道歉。其中包括索赔480万元经济损失,以及10万元的相关合理开支,共计490万。另外,格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辩称,就格力公司在国内外家电行业的地位、影响力,无需借助国内外任何一家家电企业的任何一款商品。双方在法庭上激辩了近3个小时,且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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