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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万豪车里程数疑被做假 车主要求卖家退款赔偿

现如今开车出行普遍,能够开着豪车出行更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情,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也买得起豪车了,劳斯莱斯应该大家都知道,这车的价格并不便宜,可是近日有人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却高兴不起来,原因是520万豪车里程数疑被做假,于是车主要求卖家退款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程数疑被做假要求赔偿

2014年1月26日,贾女士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贾女士以520万元的价格从该公司购买一辆劳斯莱斯古斯特EWB型汽车。2015年4月,车辆发生故障,贾女士遂将车辆送往维修中心,却被意外告知,该车公里数被人为调整过,按规定厂家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贾女士认为销售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同年7月贾女士将该公司诉至法院,主张退款并要求车款三倍赔偿。

买劳斯莱斯

对此,销售公司解释称所售车辆质量合格、不存在欺诈,并反诉至法院要求贾女士支付欠付的车款269万余元及垫付的保费13万余元、车辆购置税38万余元等。一审朝阳法院判决认为,贾女士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车辆存在上述问题及锦麟盛泰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故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认为贾女士已支付购车款520万元,故驳回锦麟盛泰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于是贾女士不服,故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汽车销售合同》,除购车外赔偿自己1300万余元。昨天下午,该案二审在三中院开庭。三中院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涉案车辆为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进口至广州,并于2013年6月运送至北京。进口时,公司有意将该车作为自用活动用车,并于2013年7月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但在申请期间因为偶然机会销售给了其他公司。

宝马公司称,该车辆销售时,已有4938公里的里程数,并为此优惠了12万美元。此后,涉事车辆又由该公司售予涉事汽车销售公司。贾女士一方表示,销售公司所售的涉案车辆本为二手车,有一定的里程数,却未告知自己,而是将涉案车辆当作新车售卖。且据维修时4S店介绍,涉案车辆的里程表已被调整,零部件有损毁现象。因此,销售公司的行为存在欺诈。不过该案未当庭宣判,还需进一步解决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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