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租房免押金陷阱 押零付一的背后却为分期贷款
在多数正常情况下,我们向房东租赁其房子时,总是会听到对方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的,比如押一付一、押一付三等。但大家仔细查看的话,有时候也可以看到有些房子是标有“免押金即可入住”的说明。对于这样的事情,你是否会觉得是“美事一桩”呢?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危险了,因为这其实是租房免押金陷阱,你信了,那就代表掉入这陷阱中了。那么,所谓的租房免押金陷阱又是什么?
据了解,在近期,北京一些房屋租赁中介推出的“信用免押金”租房模式,因为其宣传“押零付一,无需押金即可入住”而吸引了不少租客。对此,有记者进行调查,发现这实为一种租房免押金陷阱,即这种租房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会演变成为分期贷款。
据报道,我爱我家“相寓”推出的“押零付一”业务模式是这样的:由消费者绑定本人名下储蓄卡作担保,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将租户需缴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我爱我家,消费者按月缴纳房屋租金及5.8%的“服务费”给该金融公司。
在办理分期贷款时,客户需在“开通存管账户”页面授权500万元资金托管额度,输入银行卡号、设置存管交易密码、确认存管交易密码等3项信息就能完成相关操作。而这样的操作,使得租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了款,是为租房免押金陷阱。
对此,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曙光认为,中介公司对客户隐瞒贷款事实,属于欺诈行为,这很容易产生纠纷。他还表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租客作为消费者在接受租房服务时,有权全面了解租房服务有关真实情况。在生活中,商家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不到5000元的租金,却需要500万元授权存管金额,显然缺乏合理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认为,从产品来讲,信用租房是以消费者芝麻信用值来作为信用担保,不再需要其他担保环节。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也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随着信用‘变现’渠道增多,以及失信被惩罚渠道的扩展,消费者需要不断提升消费信用意识,在信用租房时,需要认清企业资质,签订合同更要小心谨慎,同时还要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信息透明度,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依法维权”。李虹含说。
众所周知,房东在出租房子时,之所以会要求租客交押金,是为了避免期间因为租客一些行为使得自己的权益受损,比如交了押金后,租客要是破坏屋内设施而又偷跑了的话,房东还持有押金可作为补偿。通过这样一个小例子,大家也就知道,正常情况下,非亲非故的房东让租客免押金入住,是提高了其权益受损的风险的。所以,基本上是不存在免押金就让你有房子住的好事的,大家可别轻信这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