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办事处扣电动车 要一天30元到600元停车费
随着共享单车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其实骑电动车的人也是不少的,在不少的路上都能看到电动车的身影,一般来说我们违停或者是违反交通规则都是要进行处罚的,可有郑州一办事处扣电动车,竟索要一天30元到600元停车费,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扣电动车索要天价停车费
8月2日,刘先生在郑州市长兴路上超市购物时将电动车停至路边,从超市出来后电动车就不见了,附近人称车是被办事处人员拖走了,当天下午,刘先生到指定地点领车,遭到了不合理的要求。于是有记者深入跟踪,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刘先生:“我去领的时候,他们给我要130块钱,他们说100块钱是罚款,30块钱是拖车费用,我给他们索要票据,他说没有,我提出微信转账,觉得微信转账可以留个证据,他们不让,只要现金。我在那拍了一下登记领车的那个本和我停的电动车照片,他们要求我把照片删了,然后把我赶出来了”
随后刘先生将此情况投诉到惠济区城市管理部门,被告知让他找长兴路办事处解决,长兴路办事处告诉刘先生的,还是要他去到被扣车辆的停车场协商解决,出于无奈刘先生联系到河南交通广播。
8月22日早上,记者与刘先生到达江山路宏达路电动车被扣的地点,并没有看到工作人员,记者现场发现院内停放的一辆私家车,车内挂有写着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员的工作证,随后通过车内留的电话联系到了该人员。
于是该管理员称这个时候才来,再过几天不来就给你们销毁了。记者接着问领车还要交钱吗?管理员回答说:一天30块,自己按天查吧,局长的意思是罚100块钱,30块钱拖车费,一会儿你们自己看着天查吧,正常停车费。”至于为什么要交钱,其给出的答案是“谁给你看车了,要不车早给你拉走销毁了”而且表明这个费用是办事处收的。
随后,该人员拿出记录车辆的本子,查到了刘先生登记车辆的日期,并告知按照一天30元看车费用计算,20天需缴纳600元。这个天价看车费用,刘先生感到更加困惑,该人员这样告诉我们:“你冤,要是想申请的话去申请申请。”并且有人被收30元、50元的,因人而异。
在记者提出索要发票,但是该人员坚定的称,如要发票那就公事公办按照一天30元,给你们开具一张600元的发票单。从开始的130元到现在的200元,又到开具发票的600元,这样肆意的收费简直让人感到无厘头。由于最终理论无果,刘先生决定先缴纳200元将车子骑走,随后记者带着刘先生来到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反馈了该情况。
之后办事处城管中心主任翟海帆与办事处劝导员负责人到现场,最终找到了该名涉事人员,劝导员负责人将200元钱退还给了刘先生,对于前期收取其他车主30元的看车费用也会如数退还。对于这样不合理的收费情况,每个人都应该引起注意,交通上的问题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用合法的方式纠正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