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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买房住4年 开发商申请合同无效要收房?

买到满意的房子对于多数人来说都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当然在买房过程中各种合同和手续都要办好,确认清楚的,因为一旦某个环节出错,你买的房子突然间就不是你的了,就有西安女子买房住4年,结果开发商申请合同无效要收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买房住4年却要被收回

据了解是在2013年9月4日,陈女士及爱人购买了西安市长安区郭杜东街唐风苑小区一套49.2平方米的房子。房款总价22万余元,按照与开发商陕西飞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陈女士首付30%,共7万余元,剩下的15万元房款,在开发商办好证件后,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买房住4年

2014年9月3日,陈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后,10月搬入新家。2018年6月18日,陈女士接到西安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通知书,说开发商申请与她的购房合同无效,让她2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房子住得好好的,这时候开发商说合同无效,想要收回房子,之前没有任何沟通。”陈女士很郁闷,“开发商说证件办齐了再办剩余房款的按揭贷款,现在证件不齐全,我们也不能把尾款全交给他们。”

开发商提交仲裁的申请书中写道,合同签订后,该房屋由于规划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陈女士说,她所在的唐风苑小区一号楼,目前有200多户住户。这些住户和自己情况一样,也是按照房款总数交了30%至80%不等的房款,开发商只办了土地证。

开发商要收房

“此次开发商申请合同无效的有两户,另外的那户业主在外地。小区大家情况都一样,不知道为何会申请我们两户的合同无效?现在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是不是准备一步步收回小区所有房子?”陈女士对此很担心。6月31日,陈女士准备好裁决需要的证据材料后,前往西安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等待通知。西安仲裁委员会与开发商负责人协商后,开发商对调解结果不同意,仍申请合同无效,要退款收回房子。

目前,陈女士和另一位被起诉的户主等待西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陈女士称,如裁决结果表明购房合同无效,下一步将起诉开发商,商谈赔偿问题。已经买房住了4年的时间了,突然间词发生这样的事,让谁都不开心,所以大家以后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多留心,多了解清楚,避免遇上这样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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