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二手房遇一房两卖 二手房买卖增加网签流程
看到自己满意的房子当然会想马上买下来了,不同地方的房价不同,除了新房受欢迎之外,二手房也是非常抢手的,但是有女子买二手房遇一房两卖是怎么回事呢?卖房的话一房可以卖给多个人吗?具体是怎么回事?
二手房遇一房两卖
据悉,市民王女士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今年3月与卖家签订了网签合同,没想到卖家却将房子卖给别人。原来卖家先将房产证上增加了她丈夫的名字,这样房产证编号就发生了变化,他们再用新房产证与别人完成交易。
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房管局与不动产局职责划分后,在收房交易中,房管局负责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这主要是为保证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
不动产局负责房产证(不动产证)的登记、变更、转移,而夫妻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流程上不动产局在变更房产证上的信息时不需要、也没有权限审查该房产是否已经在交易中,该卖家就是钻了房管局与不动产局衔接间的漏洞。
经长安区房管局调查,今年3月份,王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与原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后双方因加价问题未达成一致,刘先生将卖家起诉至法院。5月份,原卖家在不动产局变更登记窗口申请变更登记,将原产权变更成两人。7月份,该卖家用新房产证将房产卖给第三人并完成过户。直到法院再次开庭调解时,卖家才说明此事。
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方面表示,针对这一情况,房管局与不动产局昨日联合召开业务协调会,探讨业务衔接漏洞。协调会上,两家单位发现,除本次事件中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情况外,还可能会出现交易中房屋抵押、转赠的情况。据了解,西安曾经发生过一起卖家将正在交易中的二手房转移给其父母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案例。
针对这一漏洞,长安区房管局初步拟定,协调长安区不动产局在办理变更、抵押和转移登记的业务窗口增加审查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流程。凡是已做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房屋,要求不动产登记窗口不得进行变更、过户、抵押等业务。如果产权人执意要办理网签过的二手房相关登记业务,必须要求买卖双方先撤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和监管等手续再进行登记。
长安区房管局表示,由于该房产已经完成过户,刘先生肯定无法继续进行交易,房管局建议刘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卖方溢价赔偿。变更房产证后卖给别人,如此“一房两卖”本身就让契约精神蒙羞,更让人不是滋味的地方在于,这全然发生在打官司期间。究其根源,不过是在房价高涨的现实里,为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已。
伴随着房价上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显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加网签合同审查流程,以图堵住流程上的漏洞。所以在女子买二手房遇一房两卖的案件中,还是要提醒大家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注意再房价上涨过快的时期懂得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转移登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