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 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大家应该都有所听闻了吧?通知已经下发,即将有17种抗癌药被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与此同时,这些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也正式确定下来了,通知中还要求,医保经办部门一定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根据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要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这样一来,全国的患者购买这些抗癌药就都能够省下一笔钱了。
据介绍,此次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涉及到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在确定了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后,这些抗癌药的价格平均降幅达56.7%,比平均零售价降低了不少,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水平比例达36%。
通知要求,为了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新的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这个月的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价格,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挂网信息,以惠及广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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