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店主境外代购 因逃税300余万被判刑10年
代购不知从何时开始已深得消费者之心,个人代购比企业代购还要更活跃,开一家专以境外代购为主的网店,店主时常出境外代购也是常有的事,但是网店店主境外代购后不仅被判刑,还被处罚款,因逃税300余万被判刑10年。
据报道介绍,这位当事人是来自广东的某网店店主游女士,自2006年开始,游女士便在网上开了一家代购店,而货源则主要是从香港代购而来。游女士自2013年5月份开始,便在香港的多家服装公司采购大量的服装产品,支付方式均以刷卡为主,随后又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走私入境。
据办案民警介绍,除了邮寄方式以外,走私渠道还有两种,一种是雇请“水客”为其偷带入境,另一种则是由自己自行携带一部分走私入境,上述所谓的水客指的是经常在大陆、香港和澳门之间来回的人,多的整车整船地走私入境。
截至今年,网店店主境外代购也有5年之久,网店更是开了12年,她的网店名称为“TSHOW进口女装店”,自去年3月20日,游女士在九洲港口岸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控制后,根据数据统计,游女士在香港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装共计1140多万元,而偷逃税款共计300万余元。
直至今年2月,游女士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并罚款,她最终因逃税300余万被判刑10年,并处以550万元的罚款。针对网店店主境外代购逃税一案,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因逃税300余万被判刑10年这已是最低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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