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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补充协议陷阱多 年底买房要注意陷阱

买房是很多人的目标,一般在一个城市中打拼都希望能够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不同的城市中房价是有差异的,准备买房的朋友也要注意陷阱,因为有时候买房会遇到需要补充协议的,房地产合同补充协议陷阱多。

年底买房要注意什么

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或合同)的一种补充。买房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强迫的情况,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房地产合同补充协议上要看清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得不防。

房地产合同补充协议

消费者购房时,许多房地产企业往往要求购房人签订补充协议,殊不知补充协议布满“陷阱”。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集、分析369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公布了多类不公平格式条款。

这条款中有1、是以格式条款方式预先将法定赔偿标准降低为已付房款的1%。这明显减轻了出卖人自身的责任,也限制了买受人请求赔偿的权利。2、以格式条款预先一律直接设定以交付通知书上的交房日为房屋交付之日,并以此确定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日期和房屋保修期起算日期,缺乏法律依据,涉嫌转嫁商品房毁损、灭失风险和缩短房屋保修期,加重买受人的责任。

房地产陷阱

还有3、将所有广告及宣传资料等都不作为合同内容,有免除出卖人自身责任之嫌。4、一律以交房通知确定的房屋交付之首日为接房日,且以此作为保修期的起算日,与法律规定不符也不合理,实质上缩短了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有减轻出卖人自身责任之嫌。

最后5、未设面积误差合理范围,不管误差大小,一律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即使面积误差很大,买受人也不能退房,这对买受人显然是不公平的。该条款有排除买受人权利和减轻出卖人责任之嫌。

为切实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行业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规范。不得不提醒年底买房的朋友要注意这些购房的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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