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11年却被赶 房主“一房二卖”新套路上线
买房子仿佛是许多人奋斗的终极目标,心想着拥有一套房子,在外历经风风雨雨也有遮挡的地方,长沙的一名女子怎么也想不到她买房11年却被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悉,房主“一房二卖”新套路上线要注意了!
据报道介绍,罗某在1997年1月17日买了一套房子,位于天心区某小区,房屋面积为60平米,但是房屋的产权证却直到2002年都没有办下来。2002年12月19日,长沙市民尹某就通过中介买了这套房子,约定罗某将该房屋作价8.8万元出售给尹某,并且由开发商直接将产权证办到尹某名下。
尹某一次支付了8.3万元的房款,当天交房之后还一并过户了水电手续。但是由于开发商不同意更名办证,于是尹某和罗某口头约定好,先将该房屋产权登记至罗某名下,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罗某在2010年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是早在两个月前,尹某缴纳完剩余的5000元房款,并支付了千元办证费,罗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
直到2013年,尹某买房11年却被赶走,因为在2013年7月某天,一名韩姓女子拿着这套房屋的产权证来找尹某,说是她已经买下了这套房,要求尹某腾退房子。明明房子已经卖给尹某,为何房子最终归于韩姓女子名下?原来2010年5月17日房产证下来的时候,罗某以房屋作为抵押向韩某借了11万,同时还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房主“一房二卖”新套路上线,将房子卖给尹某后,却在拿到房产证时将其抵押给他人,尹某买房11年却被赶,由于尹某拒绝腾退房子,韩某又与第三人李某的配偶邓某签订了房屋作为抵押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追回房屋产权,尹某将罗某、韩某、李某、邓某同时告上法院,近日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该房子属于此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的尹某,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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