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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500买海豚放生 售卖者经查实或会面临严惩

说起海豚,想必对于许多人来说不是很熟悉的,而这种海豚是属于我国家保护动物之一的,所以不可以买卖的,一旦发现后果是很严重的。但是近日,有消息传出小伙花1500买海豚放生,因为见到它一直在流泪。

海豚属国家保护动物

一直以来国家保护动物是不可以买卖的,想必这点大家都是非常清楚的。但是最近,一则两小伙“花1500买海豚放生”,此事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据悉,海豚是保护动物。如今渔政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了,售卖者经查实或会面临严惩。

2月18日,两名广东湛江青年在海边集市发现有人出售疑似海豚,随后两人几经辗转花1500买下将其放生。当地渔政部门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经专家初步鉴定,该生物或为江豚,而无论江豚还是海豚,均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目前,渔政执法大队已对此立案,一旦找到出售疑似江豚者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渔民在海边集市出售罕见“海豚”

2月21日,一段疑似海豚被当街售卖随后获当地村民解救的视频受到网友关注。购买并放生“海豚”的是广东徐闻县小伙儿陈明越和陈健壮。陈明越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虽然生在海边,但也只在电视上见过海豚,“感觉那天见到的很像”。陈明越回忆,元宵节前一天中午,他和朋友陈健壮在海边集市上看到有渔民正在卖“海豚”。“渔民说自己是在大海里捞的,‘海豚’大概长一米七左右,重一百多斤,被放在板车上。它身体上虽然没有明显伤口,但是尾巴左右摇摆得有气无力。我还看到它的眼睛里一直在流泪。”

徐闻县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其南面就是琼州海峡。在当地人的记忆中,虽然此处是多条河流的入海口,但是无论是江豚还是海豚都很少见,过去也没听说有人在海边卖这种生物。陈明越说,那天很多人也是围着板车看,听打捞的渔民讲他的“奇遇”,开价一斤十几块钱,但好一阵子并没有人出手购买。

从鱼商手中解救时尾部已受伤

陈明越、陈健壮知道,这只待售的“海豚”很可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所以决定将其解救。当他们转完集市再次回到看到“海豚”的地方,发现其已经被买走。几经辗转,两位年轻人找到了刚刚买走“海豚”的收鱼商贩。“当时‘海豚’被收鱼商放进了自家的冰柜,冰柜不大,它整个身体蜷缩在里面不停扭动。因为冰柜侧壁上有比较锋利的冰渣,‘海豚’的尾巴还被划伤了,流了一滩血。”陈明越说。

在向鱼商表明了希望购买并将“海豚”放生的意愿后,对方表示理解。随后,两位陈明越和陈健壮以1500元的价格将其购得。“鱼商借给我们他进货用的板车,我们下午四点多,把‘海豚’拉到了海边将其放生。”陈明越说,他们俩把“海豚”抬入海中,但没过一会儿,它又被海浪重回了沙滩,“可能因为尾巴受伤了,所以我们又抬着它进入海水深处,又在那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再也看不到它的影子才走。”

渔政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2月21日,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在20日获悉此事后,已咨询广东海洋大学专家,目前通过视频初步判断获解救的动物应为江豚,接下来还需要更多信息进行最后的判定。该工作人员介绍,徐闻县周边海域此前并未发现大量江豚或海豚活动的迹象,更没有出售江豚的情况发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无论是江豚还是海豚均属于国家二级或以上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驯养、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残骸,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据为己有。

目前,广东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已对此立案,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经联系到两名解救者和鱼商,正在寻找最初捕获、出售疑似江豚的渔民。“随着动物类别的最后鉴定结果出炉,涉案人员均会受到法规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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